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房子2012年买的首付款我拿的!2013年结的婚,房产证2016年办理的夫妻共同名字!在办理房产证前曾经签订一分承诺书承诺我产权归我对象所有但是仅有签字,无手印。我想在这种问题上走法律程序我能得到房产几率多少
2024-10-22 21:40关于您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论房产是在哪一年购买或取得所有权,如果该房产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该房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您提到的房产证上的“夫妻共同名字”,这通常意味着房产已经由您和配偶共同拥有,并且不存在任何未解决的争议或纠纷。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可能会影响房产的分割。 如果您在与配偶结婚之前就已购买了房产并支付了全部首付款,而婚后才将房产过户到配偶名下,此时房产仍属于您个人所有。 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您和配偶的名字,而是只有一方的名字(例如一方父母赠与),这种情况下的房产仍然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但存在其他证据证明房产实际由一方独自持有,也有可能影响房产的分割。 对于您提出的房产分割请求,能否获得房产的最终结果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具体价值、双方各自的经济状况以及是否有子女等。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提出有效的主张。同时,如果您能够提供更多的详细信息,如房产的实际价值、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可能会对最终的结果产生更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