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婚3年了。一个小孩。离婚时男方答应每月给小孩两千元生活费打给我抚养小孩。因为男的是宁波人我是贵州人。现在男方一年多没给生活费都是我打钱给小孩生活。可我没有工年实在养不了。怎么办。想去宁波法院又远还要很多路费请求帮帮我
2024-08-27 06:02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考虑与男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诉讼方式解决。在调解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实际困难,以便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裁决。同时,在提起诉讼之前,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在处理此事时保持冷静,并尽可能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