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产妇在家休产假,产假为173天,2017年5月底到期,今年年后公司更换领导人,强迫我回公司交接工作,我目前正处于产假期间,多次回绝并表示产假结束后会回去,但公司执意不肯,并于昨日与我老公微信对话时进行威胁,让我后果自负,我想问一下如果现在公司以我产假期间拒绝回公司交接工作为由给我停社保并且网上解聘,是否正当合法?我可否申请仲裁?我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四年多了,每月工资数目大约在3500以上,我可以追究何种权利?
2024-08-27 05:20关于您的情况,根据《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员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有一定的保护期,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在您产假期间,除非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在产假期间应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如果您已经提供了必要的医疗证明,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至于申请仲裁的问题,您可以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仲裁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您可以详细说明您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以及其他相关事实,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假期间的工作记录、工资单等,以备后续使用。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