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职于市中心医院与区政府联办的中心医院分院也是区级人民医院,我是通过官网招聘缴费统一笔试然后面试进来的,说是事业编同工同酬,签了1年合同,过了试用期3个月工作了5个月,突然医院通知说先取消夜班4个人轮着一人一天上班,这样一个月也就上6天左右,请问律师他会解雇我们吗?法律上他不给开工资或者只开几百块这样合法吗?
2025-02-23 17:11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入职方式和待遇似乎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关于是否会被解雇的问题,这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医院是否有正当理由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例如,如果是因为您的工作表现不佳或违反了医院规定,这些都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工资支付情况。医院是否按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您的工资,并且是否遵守了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期间的待遇。医院在试用期内是否已经提供了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医疗保障等福利。医院是否按照规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险和其他福利? 其他可能的影响。是否还有其他员工因为同样的原因被解雇? 为了更好地了解具体情况并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与医院人事部门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您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同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来评估您的权利和可能的法律后果。记住,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