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乡材在修路,路宽是二米五到我门口了就没有
16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农村道路修建过程中对相邻权的合理使用和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负责管理和保护,并且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当地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对于因修建道路而占用您的土地,一般情况下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补偿费用等。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和确定。同时,您可以要求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介入调解,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在此提醒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务必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发票等,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