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大学毕业,来到一家教育机构,他和我说我们签订的是见习协议,签约两年,因为我明年还要参加公立学校的校招,所以只能签约见习协议,在见习期间,我的工资是保底2700,绩效奖励是600,满勤是200,五险一金是300,不过绩效奖励和五险一金的钱要到合约期完之后才能拿,而且我还要留3000的违约金,如果我明年校招成功的话,可以立刻解约,如果不成功的话可以留下来继续工作,而且如果在两年内,我主动离职,是要赔偿违约金和不支付我五险一金和绩效的钱,那么我想问一下这份合约合理吗?
2021-06-15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