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市武清区枫丹天城一楼的业主,当时销售人员承诺一楼赠小院,面积在40平米左右,但实际只有20多平米,我们买房的时候大家都是奔着小院去的,而且当时一楼的价格是最高的,比二楼每平米大概多出四千左右,但在合同中没有体现,我们手里面只有销售人员的录音和销售人员当时在彩页上面书写的证据,现在开发商不承认,让走法律途径,您看这个官司可以打赢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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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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