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父亲是建国前当兵的,死后抚恤金全被我姐姐领取,我给她打官司,她法庭上出具伪造父亲遗嘱,说父亲是她一人养老,法庭上编了好多瞎话,法院却按继承法第五条办理,给我分了抚恤金180668x5%,你说这合理吗?
2025-02-01 18:5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父亲在建国前服役,并去世后您的姐姐依法继承了他的抚恤金。然而,在诉讼过程中,您的姐姐通过伪造遗嘱的方式企图侵占您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则应按照上述法定顺序进行分配。 由于您的姐姐通过伪造遗嘱试图将遗产归为个人所有,这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可能会判决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虽然您的姐姐可能已经获得了一定比例的抚恤金,但最终的分配结果应当依据法定继承原则来进行公正处理。 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也请您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律顾问作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