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领养的孩子,自己养了7年,之后由保姆带,现在还在不认我叔叔,可以要之前抚养7年的抚养费吗?
2024-07-07 05:18在法律上,抚养费通常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包括提供生活费用、教育费用等。如果孩子是被领养的,那么领养人就成为了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叔叔在领养孩子后,抚养了7年,之后由保姆继续抚养。如果孩子现在不认您的叔叔,这可能涉及到情感或关系问题,但并不影响之前抚养期间的法律义务。如果您的叔叔在抚养期间支付了抚养费,那么他没有权利要求孩子返还这部分费用,因为抚养费是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 如果保姆在抚养孩子期间,您的叔叔没有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保姆可以要求您的叔叔支付这部分费用。但请注意,抚养费的追索通常有诉讼时效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这个时限,可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抚养费。 总的来说,如果您的叔叔在抚养孩子期间已经履行了抚养义务,那么他没有权利要求孩子返还抚养费。如果存在未支付的抚养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能够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