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正月到厂做机修工作,5月30日因长受伤己认定,但在前面6、7丶8丶9、10五个月中只发了3千元每月工资,未受伤前8小时作实发5干元每月,在6月补签份基本资3千元合同。后厂只发3干元。我不知道到底因得多少工资?希望能得到法理上的理解。
2024-07-31 14:4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伤赔偿应当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费用。这些费用的具体金额需要由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和确定。 关于工资的问题,您在受伤之前的工作时间是合法的,并且与您的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应按照该条款执行;如果没有,则可以要求企业支付您的实际工作时间和相应的工资差额。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