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3楼房子,开发商赠送一个露台,露台不计产权面积,在露台上搭建了阳光房,城管要求拆除,并发函给产权中心,冻结产权不让办理产权证,这种合法吗?
2025-04-17 22:06您的情况可能涉及房屋买卖合同和相关法规的解释。首先,关于露台是否属于产权的一部分,这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来判断。一般来说,露台被视为附属物,除非有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其归属权。如果开发商在与您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明确说明露台的产权归属,则露台通常被认为是开发商的财产。 其次,关于露台上的阳光房是否构成建筑结构,同样需要依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分析。一般而言,非永久性建筑(如露台上的阳光房)不应视为建筑物的一部分,因此其拆除不会对其他部分造成影响。 最后,关于冻结产权并禁止办理产权证的情况,这种情况通常是由于政府对于违章建筑或其他违法建设采取的行政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可能会收到政府部门的执法通知书,通知其停止建造或拆除违法建筑。 综上所述,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房产律师或法律顾问,详细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向当地政府机构寻求帮助,了解是否存在可以解决此问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