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去年离婚了,十二月初八他家说带过去玩,后来说放在他家带,我每个月给一千抚养费,我出了三个月,后来他不准我看我就没出了,现在说要我带回来,补七千生活费,离婚前小孩的四千罚款也要算在我这里,我只愿意出七千生活费,四千罚款我应该出吗?小孩离婚是判给我的,有什么办法可以把小孩带回来,我需要出钱吗?
2025-03-07 07:14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在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孩子被判归您的抚养权,则您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和教育费等。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通常会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 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抚养责任,并且对方拒绝履行抚养费的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抚养费。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抚养费的问题,达成一致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至于孩子的四千元罚款,这可能涉及到具体的情况分析和法律程序,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