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为没有离婚和别的男人生了个孩子,因为他经常打我并恐吓我的原因,现在和那男人终结关系,但是那男人占着我的房子并换了锁,曾经我要和他分手他逼我签下了协议说要我的房子送给孩子,请问我可以要回房子吗?那协议有法律效果吗?
14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取得。因此,即使您的丈夫已经与您分居,并且威胁到您的安全,该房产仍然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屋赠予您的孩子,那么该协议可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具体是否有效还需要看协议的内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父母之间的协议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协议应尽可能地照顾到所有人的利益。 最后,建议您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评估,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比如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该协议中的条款等。 请记住,任何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问题都应该谨慎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问题,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