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这边有个问题想问一下,我坐的私家车去火车站坐车,我们是2月26号晚上18点54分火车,但在前一天,也就是说2月25号,我就打电话跟她说,我上车的时间。约定了时间。时间在2月26号中午12出发去火车站,到了12点左右我打电话给她。她说还早去了火车站也是等。她说他从巧家到昆明4个小时就到了。她还说如果做不上火车她负责。结果我们没坐上火车,打电话也不接。
14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他人约定于2月26日早上12点前往火车站,并且承诺如果未能乘坐火车将承担相关费用或提供其他交通工具。然而,在约定时间内没有乘坐上火车,导致无法到达目的地。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要求对方承担因未乘坐火车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和餐饮费。 如果对方愿意承担部分费用或者提供替代方案,可以尝试协商达成一致。 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同时,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保留好所有的证据,以便将来可能需要进一步证明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