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对方在我怀孕期间隐瞒婚史,现在孩子两岁多,赌博,他名下一套安置房,日期应该算婚前财产,家里平时日常开销都是我的,小孩吃的喝的也是。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拿到多少损失费,小孩能分的他的一部分房产吗
2025-06-22 22:39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要的是要明确证据和法律规定,并确保您的主张得到充分支持。 首先,关于婚姻期间隐瞒婚史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在结婚后的一年内,一方有义务向另一方披露其所有的个人历史和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重大债务、遗产或资产。如果一方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则可能构成欺诈或不诚实行为,从而影响双方之间的信任和关系。然而,这种情形并不直接适用于本案中涉及的房屋安置房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其次,关于赌博的问题,需要确认赌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赌博是非法活动,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赌博导致了家庭经济上的损失,也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最后,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条件、居住环境、子女意愿等。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情况下,孩子通常会跟随母亲抚养。因此,您作为孩子的母亲有权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总之,为了获得合理的赔偿和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收集并提交有力的证据材料,以确保自己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