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14年9月份转租了两个门面做生意,18年3月份合同到期了房东说不组了我投资进去的钱房东需要承担吗?
19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因此,如果您在租赁期届满前已经将门面转让给他人,并且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那么房东可能不需要承担您的投资损失。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门面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双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等因素。 建议您与房东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做决定。如果确实存在争议,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同时,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相关条款和责任归属,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