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月进的一个小五金加工厂上班,上个月11月21辞工老板说工资月底30日结清,一共六千多,到了30号老板说没钱过两天,过两天又说没钱在过两天,完了实在没办法我叫老板写了一张欠条,内容是十月十一月工资6300元在四号下午五点之前付清,如没付清可在厂里搬东西。老板签字和盖章了,到现在已经十天了还没给,中途也找过劳动局监察大队只是电话调节,对他一点用都没有。我想问下老板签字盖章了我要是搬他东西算违法吗?或者有其他的方法吗?
2024-07-16 12:4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小五金加工厂的劳动关系中存在争议。关于工资支付的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通过直接沟通或调解来解决问题。如果您们双方都愿意和平解决,可以考虑协商解决方案。 书面协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您们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明确工资支付的时间表和方式,以及任何可能的违约责任。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您的权益进行公正裁决。 法律顾问帮助。考虑到时间紧迫且情况复杂,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可能会更加高效。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指导您采取合适的行动。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保持冷静和理智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上述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当前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