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林木场里面上班,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已经跟这个唐老板做了八九年了,前2天出了事故,一只脚的5跟脚趾头都没有了,他们那个属于做的多赚得多,他出事的时候做的活是给另外一个的江老板做的货。但是他的唐老板每次都有抽成,唐老板也是知道的。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得到赔偿吗?
16天前首先,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工伤和劳动权益,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父亲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来说。 工伤认定。您需要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事故经过等。 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获得以下赔偿项目。 -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生活护理费(如果有需要);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权益保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您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希望您能早日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