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到海仓看了一套房,其实刚开始就看了很多套房了,银行不给带款,好不容易碰到一家说可以给我们带款的,答应的好好的,也不带我们去看房,就叫我们交押金,二万钱交了合同也签了,现在他们说银行给不给带款都不知道,现在他们又是这样说,押金也不退了,这样的事我们该怎么办呢?
2024-06-26 21:55首先,我建议您仔细审查您签署的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贷款和押金的相关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贷款条件和押金退还的条款,那么您可以根据这些条款来要求退还押金。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者对方违反了合同条款,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1. 与对方协商:尝试与房产中介或卖方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退还押金。 2.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购房相关的文件、通讯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3. 法律咨询: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您的法律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4.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贷款问题通常需要买卖双方和银行之间的协商,如果银行最终不同意贷款,这可能不构成卖方违约。但是,如果卖方在贷款问题上存在误导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您有权要求退还押金或采取其他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