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房约定6月30号办完手续,结果至今没能办完,合同也没约定最迟交房日期,具体事宜不知如何解决,我在青岛市市北区,需要律师当面咨询。
2024-06-26 23:34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没有约定最迟交房日期,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卖方有义务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交易并交付房屋。如果卖方未能在约定的6月30号完成手续,您有权要求卖方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卖方继续拖延,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1.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卖方协商,明确交房的具体时间,并要求卖方承担因迟延交房产生的损失。 2. **书面催告**: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书面催告卖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保留好催告的证据。 3. **法律途径**:如果卖方仍不履行,您可以根据合同法提起诉讼,要求卖方交付房屋并赔偿因迟延交房给您造成的损失。 4. **专业咨询**:鉴于您在青岛市市北区,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寻求专业律师的面对面咨询,以便更具体地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行动。 请注意,法律问题往往需要具体分析,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