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区做物业已有4年,有业主没交物业费,被我起诉到法院,结果法院判合同无效,合同是和开发单位也就是城市资产公司签订合同,当初我进入小区不知道有业委会,没去之前有业委会后来自动解散了,是2010年-2011年解散的,我是2012年进去的,判决书下来我没去拿,4年欠交物业费有40万左右,我需要律师帮助。
2024-06-26 22:08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小区做物业服务,但因合同被判定无效而面临业主不支付物业费的问题。首先,您需要明确合同无效的原因,这可能涉及到合同的签订程序、内容合法性等问题。如果法院判决合同无效,那么您需要重新审视与业主的法律关系。 其次,即使原合同无效,您在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如果业主实际享受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仍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您可以收集证据,证明您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和服务质量,以及业主实际享受服务的事实。 接下来,您可以考虑与业主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支付实际享受的物业服务费用。在诉讼过程中,您可能需要聘请专业律师,帮助您准备证据材料,制定诉讼策略,并代表您出庭。 最后,为了避免今后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建议您在提供物业服务前,与业主或业委会签订合法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了解并遵守相关的物业管理法规,确保服务的合法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