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地被项目部清场,老板和项目部对账的时候让我们等几天结工资。答应补偿我们的误工费。现在公司和老板对账的问题已经拖延十一天,现在老板没钱付工资,项目部不承认我们路上和在这里等的误工费。只答应我们的工资,老板委托项目部把我们的误工费公司一起结清,老板留下继续和公司核算。我想请问这个误工费在劳动局能得到认可吗?
2025-11-26 06:37关于您提到的工地被项目部清场并拖欠工资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点需要明确。 首先,关于误工费是否能得到劳动局的认可,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当地的具体政策。在中国大陆地区,通常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延长或无法正常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误工费用。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和项目部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且您与项目的关联也不太清楚,因此具体如何处理这些误工费可能会有一定的难度。建议您先与项目部进行协商,看能否就误工费达成一致;若协商无果,则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最终未能获得误工费的赔偿,也不能忽视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投诉、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 最后,强烈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不时之需。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