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没有孩子、男方提出离婚法院怎么判?
2024-11-16 06:3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三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的情况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或双方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双方分居满两年且感情确已破裂。 3、双方分居不满两年但存在导致感情破裂的法定事由(如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