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去年五月六日交通事故,腰椎骨折,现在需要二次手术,马上就到一年了,我起诉车主赔偿还有效吗?现在我手里就有一个责任认定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手续我都没有,车主一直推脱不露面,那些证件也不给我,车主现在把车已经卖了,行车证复印件我都没有。去法院还能起诉了吗?
2025-07-02 06:51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的丈夫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了严重的伤害并导致腰椎骨折,且该事故的责任已经被确定,那么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相关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方的车辆存在过错或者过失,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您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于对方驾驶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也可以作为减轻被告方赔偿责任的因素考虑。 至于您提到的问题,即原告方没有收到被告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文件,这可能是因为被告方不愿意配合或疏忽大意所致。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获取这些文件,例如通过邮寄信件、电话联系等方式与被告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专业的律师团队联系,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出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同时,保持冷静,理性地应对各种问题,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