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朋友,您好,有个事情想咨询一下,我所在单位有一辆车于17年9月2号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过户了,过户找的代办,跟他们说保留号牌了,然后今年4月14号我单位购买了新车,去挂这个保留号牌时.车管所说查询不到这个车牌号信息了,我想问下,一分属于谁的责任?
2025-07-02 08:08根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应当收回原行驶证和号牌,核发新的行驶证和号牌。”因此,该车辆的所有权应该由原车主转移给新车主。至于你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这取决于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建议你可以与你的单位进行沟通,了解你们之间是否有相关的协议或约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