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原妻95年离婚,共同财产:瓦房三间,小厨房一间,还有生活用品及家俱等,(所有的都是婚前财产,并是父母留的。)当时判决书判给她一间西房及厨房归她,子女归我,一切费用由我承担,债务也我承担。由于一直没人住厨房十五年前就倒了,原判给她的其它东西全拉走了,半年后她带人撬锁,把该我的一套组合柜偷走了。(离婚后她就嫁了,户口也迁走了)现在因房子年久(81年盖的)漏雨倒了(二十几年,她没住过,也没来过,我每隔几年回来修)今年父亲去世(91抗战老兵),母亲还在,所以我把房子重新翻新,母亲好安度晚年,但她提出要一间房及厨房或恢复原房,二十几年了,她户口又不在,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做,谢谢了!
15天前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证据收集。确保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您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厨房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相关文件。 明确权利义务。与您的妻子进行沟通,明确双方对于房屋和厨房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发生争议。 法律途径。如果对方不配合解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和厨房使用权。同时,考虑到房屋已多年未居住且存在漏水问题,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申请维修基金或者进行其他补偿。 协商解决方案。在诉讼之前,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寻找一个既能满足双方需求又能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法。例如,可以考虑将厨房修复并提供给原告使用,以换取原告不再主张其对房屋和厨房的使用权。 保护家庭关系。无论结果如何,维护家庭和谐和稳定是非常重要的。尽量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纷争。 法律咨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制定合理的策略和方案。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