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的一个问题是我在广州番禺区租了一个门面,然后做了没多久门面转了出去,但是门面是村里面的,然后接我手的那个人没有和我去村里改合同,因为要手续费,但是我私下有和他签一个合同,然后他还有10000块钱没有给我,合同上面写的是2017年12月1号给,但是到现在都没有给,微信,电话都不理我,消失了一样,然后我想问一下就是我和他签的合同有效嘛?我该怎样拿回属于我的那一万块钱,谢谢
2025-04-19 05:30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并且已经支付了相应的租金。然而,对方并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向您退还剩余款项。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付款凭证等。 联系对方协商解决。您可以尝试直接联系对方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调解或仲裁。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请注意,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反应,同时尽可能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