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女孩子有过这样的婚约,彩礼她家要的是168000.因为家里情况2017年的时候我家只给了116000.之后都是我用支付宝给她转剩下来的钱,这钱是她自己还赌债用的,彩礼和四金都给了,人一直没有进我家门,也没有和我一起生活过,这种日子维持了快两年,期间也没有沟通过,只是她缺钱了会联系我,我都给过,我一直都希望她能好好过日子所以百般迁就,就在这个月初她说要来上海,我很开心租了一个房子压一付一合同是一年的,她翻我帐问我今年的钱怎么差了两万多,然后回家去了,房子住了一天我也退不了,
18天前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婚约和彩礼的问题,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应当在双方结婚时由男方支付,并且在女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退还。然而,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彩礼已经支付并且没有转化为共同财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笔钱应该归还给男方。 其次,您提到的四金(金银首饰)也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配,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者协议。如果您认为这些财物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最后,关于您与女友之间的关系,建议双方冷静思考,考虑是否有必要继续交往。如果双方决定结束关系,可以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需要尊重彼此的感受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