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未发生事故与人有争议受害人站在车左前方不让驾使人离开我着急办事让他离开他不离开在行使対程中压伤受害人脚 我并未感觉到 事后有人告之脚受伤 我马上报案并看望伤者 受害人到沠出所报案 派出所警官说我够成故意伤害 我想滋询此事如何定性该怎么处理望回复谢谢
2024-11-05 20:58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您的情况下,您在驾车过程中无意中压伤了受害人的脚,但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如果受害人报警后,警方确认了您的行为是故意的,并且造成了受害者身体上的损害,那么您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积极采取措施,如尽快就医以确保受伤者的健康状况,同时配合警方调查,如实陈述事件经过和责任划分等。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在这一过程中存在过错或不足之处,也可以考虑向警方提供相关证据或解释说明,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后,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您可以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