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一边看护病人老婆(病人,两天前出院,身体弱),一边看管孩子(5岁),但孩子突然横穿马路,撞到车,导致骨折。这个责任应该由准承担?
2025-07-11 13: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监护人在照顾病人和儿童时疏忽大意而造成他人损害时,应当承担责任。 在本案例中,虽然病人的妻子已经出院,但由于她身体虚弱,需要监护人提供额外的照料。同时,孩子的父母也应尽到监护职责,确保其安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监护人和孩子的父母都存在一定的过错,可能需要共同承担责任。 然而,具体的责任分配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事故的原因分析。如果认为是监护人或孩子的父母的过失行为导致了事故发生,则他们可能会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事故发生是否与监护人或孩子的父母的行为有关联,即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监护人和孩子的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监护人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其职责,以及他们在照顾病人和儿童时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综上所述,对于此案件中的责任分配,应当综合考量上述因素,并且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合理的判断。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