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人,与射洪县一女子结婚后,用本人钱买了一套小产权房,现产权没下来,本人户口在湖北,现妻以威协杨言打杀她家人为由诉讼离婚,本人可以要求妻付一半房款吗?要坚持放弃房产
2024-07-01 14:43根据你的描述,你与妻子结婚后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目前产权尚未办理。在离婚诉讼中,关于房产的处理,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 首先,小产权房的法律地位在中国是有一定争议的,因为它们通常没有正式的产权证明,这可能会影响到房产的分割和处理。但是,如果你们之间有明确的购房协议或证据表明房产是用你的资金购买的,那么在离婚时,你有权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 其次,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通常是平等分割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产权尚未办理,你也有权利要求分割。但是,如果房产被认定为个人财产,那么分割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最后,如果你选择放弃房产,那么在离婚协议中应当明确这一点,并且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房款作为补偿。但具体能否要求妻子支付一半房款,还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协议以及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离婚诉讼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是更为稳妥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