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赔付 现状: 1:实际用工方为个人,用工方为无用工资质的自然人,实际用工方(小老板)跟随着有用功资质的大老板工作,,该小老板自己购买了两台机械,并放在大老板承包的工程项目上施工,并聘请工人为其工作。 2:因工人刚到岗位不足一月,未与实际用工方签订劳务合同(有可取工友证言)。 3:事故发生地为甘肃省陇南市,大老板公司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4:工人在施工工地工作期间被工程机械(挖掘机)尾部挤压受伤,大致伤情如下: a:盆骨多发性骨折,因尾椎骨处有一后腹膜血肿医生建议不做手术,后进行康复治疗; b:脾脏破裂,后手术修复; c:十二指肠挫伤严重,导致腹部积液严重,后作积液抽除手术; d:胸腔积液,后作积液抽除手术; 5:事故发生后医疗期间医疗费、器具费、生活费已由实际用工人全额垫付。 6:伤者定于2017年05月23瑞出院,伤者现在拐杖的支撑下可慢行。 7:现有入院、出院证明、病例、X光片等证明材料。 现需要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仲裁、赔付。
2021-07-06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