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校的签合同的老师,我的学生在快下课的时候要求玩一会儿游戏,结果自己被桌子绊倒了,脸上摔伤了,缝合了6针,学生没有买保险,学校说教师全责,让我全赔付,想咨询一下您我的责任是看好学生,我不该同意学生在课堂上玩游戏,可是我应当负全部责任吗?
5天前首先,感谢您的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确保学生的安全。如果学生在学校期间受伤,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学生在上课时间使用手机导致受伤,这属于意外事件而非故意行为。因此,学校可能不完全承担责任,但需要对学生的伤害进行合理的补偿。 至于是否应该同意学生在课堂上玩游戏,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双方之间的协议。一般来说,如果教师有明确的规则禁止在上课时使用电子设备,且没有其他证据表明学生是在老师的允许下使用的,则教师可能不对学生的受伤负责。 最后,建议您与学生家长沟通,了解他们对于赔偿的具体意见,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报案,以获取更多的赔偿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