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主没有签字的买卖合同公证合法吗?我有一憧两层的商住房,房产证户主是我一人名字,2013年12月,在我不知情更没有书面委托的情况下,老公被朋友忽悠签了由向小贷公司担保贷款变成个人买卖合同,由别人冒充我签字按了手印,并进行了公证。一审由于我们交不起十几万元的笔迹和指纹鉴定费,法院判合同有效,二审尽管我提供了第三方笔迹和指纹不是我的鉴定证书,但法院不予釆纳,讲经公证的合同公证不撤销,合同有效。等我到公证处申请撤销公证,公证处给的结论是:经法院判决的合同有效他们不予撒销。关键的是厅审结束笫二天就去公证递交撤销申请,并告知法院
2024-09-06 16:56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解释。 法院的判决结果基于对事实的认定,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签名、印章的真实性等证据。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存在争议,法院也可能依据现有证据做出判断。 公证机关是否需要撤销公证取决于其程序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公证机构认为公证书的出具过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标准,则可以要求撤销该公证书。但是,这通常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实现,而不是简单地收到法院的通知后即可撤销。 如果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签名和印章并非您的真实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撤销公证。在这一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上述分析仅为一般性建议,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件进行详细分析和处理。如果您有关于此类法律问题的具体疑问,请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更好地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