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厂子干了十天,不想干了,我去人事部办离职手续,他们说,我离职就没有工资,说我还没入职,还在实习期。这样是合法的吗
27天前您好!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通常为3个月)内离职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且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离职,一般情况下会要求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但是,在您提出离职的情况下,您的工作时间并未满一个月,因此您可能没有权利获得任何补偿。 然而,如果您已经入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如果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您与单位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