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我买的纸质书制成电子书在网上跟别人的电子书交换阅读违法吗?
23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因此,如果您只是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目的,而对他人已出版的书籍进行复制和传播,只要您没有侵犯原作者的其他权利,如改编权、翻译权等,并明确标明了原作者和书籍名,则您的行为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