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我被别人冤枉殴打受伤,在公安分局法医鉴定是轻微伤。我们不服,要求从新鉴定。可是我和派出所人去取我的档案。为什么派出所人不让我看所有里面的东西有一部分资料不让看,他们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是和我们的档案在一起的为什么不能看?
2025-02-18 01:0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您已经通过了法医鉴定,并确认为轻微伤。 由于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现在想要重新进行鉴定。 您提到与派出所的人一起取档案时,有些文件不能查看。 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这个问题。 -首先,建议您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申请复议或申诉,以获取更公正的结果。 -其次,如果对最终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寻求法院的支持。 -最后,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