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一年工龄十级工伤佛山市赔偿标准?
2025-02-18 00:57《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可以停工留薪,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佛山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职工发生工伤,应当由所在单位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佛山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工伤职工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四)劳动合同书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含职业病诊断报告); (六)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的有关证据; (七)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相关证据。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若您未满一年工龄且为十级工伤,可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材料,等待工伤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如获得工伤认定,您可以依法申请工伤待遇。具体赔偿金额可能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