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的罪名送到看守所刑事拘留了28天,当时受害人是县公安局鉴定的轻伤二级。。后面我们觉得不服,又申请两次重新鉴定,一次是市公安局,一次是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后两次鉴定结果都是轻微伤,根本不构成刑事案件。现在县公安局把案子也 撤销了,现在公安局就准备这样不了了之了,最气氛的是他们办错了案,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请问我该怎么做?
2025-02-08 19:14您已经收到了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通知,这意味着您的案件已经被撤销,不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在收到撤销案件通知后,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联系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寻找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可能的救济途径。律师可以为您分析情况,并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 与公安机关沟通。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存在错误或者不当行为,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这可能是通过写信、打电话或直接前往公安机关进行交流。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您认为公安机关的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如人民检察院、法院等介入,请求对其进行调解。 拒绝赔偿。如果公安机关不接受您的意见,或者您不满意其决定,可以选择拒绝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呼吁公正。将此事件公之于众,向媒体、朋友和家人宣传,让更多人知道这一事件的存在,从而引起社会关注,促使相关部门对案件进行重新调查和处理。 申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还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如果仍然不满意,还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安机关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例如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违法并予以赔偿。 请注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应先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您的行动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避免冲动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