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某市场档口批发水果租户,我们的租赁合同为九年期限,因现市场的业主与(某)物业公司有经济纠纷,现在是(某)物业公司拍买了市场的经营权了,现在我们的租赁合同还有七年期限。请问我们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有法律保护吗?谢谢
8天前您好!您的情况属于租赁期间的变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因此,除非您能证明原房东已经放弃对您的使用权,并且得到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支持,否则您的租赁合同在租期满后将自动终止。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