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的老公和前妻离婚时,有一套房子财产分割时这套房子给了他前妻,但他的意愿是留给自己小孩的,可当时因为孩子小离婚书上又没写清楚,至使现在他前妻说房子是她的,他们的小孩己30岁了,可以拿回房子的产权吗?
2025-01-31 16:49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房产继承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继承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遗嘱继承。在遗嘱中明确指定某人作为遗产的继承人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如果遗嘱没有指定继承人,则按照法定顺序(父母、配偶、子女)进行继承。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离婚协议中未明确表示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且您丈夫已经同意将房屋留给您的孩子,因此应当视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归双方所有,并且由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如果您希望保留房产并要求其前妻支付相应费用,建议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请注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