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门面毛坯租给别人的。快到期了,不续租。要把房子还给我,说要我出转让费,理由是他们装修过。法律有这个规定吗?
29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合同中通常会有明确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等条款。如果房东希望将房屋转租,并要求收取转让费,那么该费用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来判断。 在某些情况下,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按照原状归还房屋,并有权从承租人的交纳的押金或预付租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如装修费用),但这种扣除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因此,建议您与对方详细沟通,了解具体的装修情况及费用分配方案,必要时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尽量避免因未尽职责导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