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车主,有驾照,行驶证,未酒驾,夜间下班回家正常由西向东行驶机动车道内,速度50-60之间,道路对面有车辆远光灯,当发现行人在道路机动车道中间时已经距离两三米位置,我向左打方向盘躲避并立即停车,停车位置在道路中心线,副驾驶前方位置撞伤行人,下车发现伤者头部受伤较严重,立即拨打110报警,后拨打120,正值下班高峰期担心120堵车来不及时于是拨打110确定可以先送伤者去医院救治后,寻找路边行人帮助把伤者抬到事故车辆上,由于紧张救治伤者没有在现场等待交警,也忘记现场留下路障维护,到医院后事故警队处理人员已经到了,这种情况我的责任占比多少,后来医院抢救无效,我这边医药费支付6万元,还需要赔偿多少
2025-04-13 20:07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行车过程中遭遇紧急情况,采取了必要的避让措施,并且在事故发生后迅速采取行动,包括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这些行为都是符合交通法规的。 关于责任划分的问题,这需要由专业的交通事故调查机构进行评估。通常情况下,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尽量避免使用刹车,而应该选择转向避让,这样可以减少对行人和其他车辆的影响。然而,如果在紧急情况下驾驶员无法做出正确的反应,那么他们可能会承担部分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医药费,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损失超过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也可以考虑向对方索赔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 最后,您提到的“还需赔偿多少”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赔偿金额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事故的具体原因、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因此,建议您与律师或专业人士沟通,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