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家庭中年妇女雨天骑电动车不经意间违反交通信号灯被小型汽车撞击,人无大碍运气好,由于撞击的惯性头部撞到挡风玻璃,玻璃碎裂纹,小型汽车前保险杠撞击电瓶车踏板处开裂,电瓶车同样破损,交警鉴定电瓶车为轻便二轮摩托电驱处理,简易程序处理单认定电瓶车全责,小车行驶路线靠左第二直行车道,总共五车道,整条公路左右加起来10车道宽阔,电瓶车行驶329国道右侧边沿由东往西.小型汽车由北往南,请问律师这样的定责是否公平公正
2025-04-13 21:16您好,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本案中,电瓶车驾驶员在雨天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且未注意观察路况,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小型汽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没有遵守左侧通行的原则,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因此,在简易程序中,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现场情况和双方当事人陈述,最终判定电瓶车为事故主要责任方,小型汽车为次要责任方。这种定责方式符合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受害人权益的同时,也给予违法者适当的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责任划分还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天气条件、车辆状况等,但通常情况下,上述原则较为公平合理。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对此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