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上一次跟单位是2016年1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在单位才通知续签,而且是空白合同,我可以拒签吗?现在离职能要求赔偿吗?
2025-12-20 22:35你好。在你的情况下,你可以拒绝续签,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等,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但需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对劳动者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在你的情况下,如果单位不同意你的要求,你需要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