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一楼,楼前有水泥路,此路为一楼居民集体兑钱修建,水泥路的所有权归谁,小区物业有权在此路上修建停车位吗?
2025-06-24 05:46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共道路的使用权应当由所有者享有。在您提到的情况中,该水泥路是您所在小区的一位居民共同出资修建的,因此其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然而,由于您提及的“一楼居民”并未明确表示他们是该水泥路的产权人,所以无法确定其是否拥有对该水泥路的使用权。 至于小区物业是否有权利在其上修建停车位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物业与开发商或业主之间的合同关系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如果这些规定允许物业自行管理小区内的基础设施和设施,则可能包括停车场等。但是,如果合同或法规禁止此类行为,则物业无权自行进行此类施工。 因此,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建议您联系当地的物业管理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及物业与开发商或业主之间签订的合同条款,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