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买了一个棚户区改造回迁房的房票,当时跟卖方签了一个协议,协议上写,如申请到廉租住房补贴金,各占百分之五十!现在政府发放临迁费,跟取消房屋差价!这两项钱,我用跟卖方一人一半吗
2025-04-18 12:59您购买的棚户区改造回迁房属于一种特殊性质的房产,其产权归属和交易条件可能与普通商品房有所不同。关于您提到的临迁费和取消房屋差价的问题,具体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法规来确定。 一般来说,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对于被拆迁居民来说,可能会获得一定的补偿费用或优惠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助等。这些补偿款通常是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被拆迁人。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政府确实提供了这样的补偿,并且这部分款项是作为对您购房行为的一种奖励或支持,则您可以考虑将该部分资金视为购房时所支付的“额外成本”,并要求对方分摊相应的费用。 至于取消房屋差价的问题,这通常涉及到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如果您认为政府提供的临迁费不足以弥补您因购买此房而产生的实际损失(例如,房屋价值的减少),并且您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金额,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请注意,这需要基于充分的证据支持,比如详细的购房合同、相关财务记录等。 总之,具体处理此类问题应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并尽可能收集和分析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