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各人挂靠的建筑公司接了一个湖南的农光互补的项目(新能源光伏发电),湖公司开始说让我方拿出50万的投标保证金,并在银行开授信包涵800万即可签合同,钱交了以后就变卦了说要我们拿1000万的现金放在他放公司账户,我方已中标但是50万不给退了,1000万现金又拿不出来,最重要的事开标没有正规开标地点跟时间和评委,只是电话告知我方以中标,我方人员都没有在场,我方去当地发改委咨询他方公司在发改委申请邀请招标,因为新能源项目只有公开招标跟邀请招标,我们标书上是招(仪)标书。但是我们没有邀请函,更没有开标过,我们打电话举报了!现在发改委改变了当初说的,说是自筹资金可以不开标的。请律师帮帮钱要回
2025-04-18 13:03尊敬的客户。 您遇到的问题涉及到建筑工程领域的纠纷处理,需要详细地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才能给出专业的建议。 首先,关于您的投标保证金和现金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果双方有争议,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其进行调解或裁决。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关于开标地点、时间及评委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如果没有明确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应视为无效。因此,您应该尽快与开发商沟通,确认是否为有效开标,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后,关于发改委改变初衷的情况,您可以考虑将此情况作为证据之一,证明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协助处理这一纠纷,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取得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