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写的提前三天提出辞职,但是问人事和主管他们都说工作不了解完成就不给办离职手续,请问这合理么
17天前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提前3天提出辞职是常见的条款。然而,在实践中,某些情况下,雇主可能要求员工在离职前完成所有未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者提供一定的服务以确保工作的顺利交接。这种做法是为了保护雇主的利益,并且防止因员工离职而造成的业务中断。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公司坚持要求您在离职前完成所有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那么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了解情况。首先,明确地了解这项政策的背景和目的。是否是因为公司的运营需要,还是出于其他原因?这有助于评估其合理性。 协商解决方案。与雇主沟通,表达您的不满或困惑。询问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确保工作的顺利交接而不必强制要求额外的服务。例如,是否可以采取更灵活的方式,如延长试用期、调整工作时间等。 考虑法律选项。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比如,强迫员工完成未完成的工作),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包括要求雇主履行承诺的义务。 记录证据。保留所有的对话记录和相关文件,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 请注意,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采取行动。同时,保持专业的态度,尊重雇主的决定,但也要清楚地表达您的立场和需求。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