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离婚,但我是过错方,因为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我有2个儿子,大的20岁,小的16岁,如果起诉离婚,财产是如何分配的?
5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另一方可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对于您提到的两个孩子的情况,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将由法官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利益平衡来决定。通常情况下,法官会优先考虑对孩子的成长最为有利的方式。 共同财产的分割。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但在处理具体财产时,也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权以及父母对子女的抚育义务等因素。 债务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除非属于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确要求以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情形。 其他特殊情况。例如,如果有特殊经济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特别照顾一方,也可能影响到财产的分配。 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详细信息或者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祝您早日解决家庭纠纷!